曾经某位相识的业内人士做过一个调查:一个是客户满意的网页设计作品,另一个是设计师坚持但客户不满意的作品。最终调查结果显示,几乎100%的业内人士选择后者,而大部分非IT人士(普通大众)选择了前者。
尽管我也清楚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但没想到这矛盾会如此激烈。是大众出了问题?还是我们设计师出了问题?做为设计师,应该改变大众的审美观呢?还是顺应敷衍?
这完全不是风格的问题。问题是一个长期从事设计工作的人,和一个普通大众,他所观察的侧重点就不一样。举个例子,男人18岁前看女孩子注意脖子之上的部分,18岁后看女孩子注意脖子以下的部分。
所以你认为她不漂亮是因为她脸蛋长得不好;你认为她漂亮是因为她有魔鬼身材。不要告诉我既有漂亮脸蛋又有魔鬼身材的女孩子,因为你认为漂亮的脸蛋放在美国人眼中那就是个垃圾。
做哗众取宠的公众垃圾?还是做特立孤行的业内精品?我们当然选择后者。就目前国内的大势来说,我们必须选择后者。这是一个设计师应有的良知与责任。 曾有文章批评过中国网页的四大特点“长闪挤花”。今天看来,这是对这部分设计师的冤枉。他们只是顺应了潮流而已。然而,他们的妥协也导致了中国网页设计水平的整体下滑。这是他们必须承担的罪名。
改变尽管是一件艰难的事,但总比在沉沦中死掉好一些。毕竟有许多事给了我们希望,比如流行音乐。十年前,我的父辈们觉得在台上边唱边跳那就不是在唱歌,他们觉得像“大海航行靠舵手”那样的才叫歌曲。然而他们如今在看那英王菲张信哲甚至王蓉周杰伦。
互联网没有历史,互联网的历史需要我们这一代人去创造。我们需要有所作为。坚守网页设计师的贞操;同时,努力感染身边每个人的审美观。 这是每个努力的网页设计师都将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