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本地新闻 >

查看更多资讯中心

出于信任将卡交给室友 却不想被其盗刷了14余万2015-09-19 15:55 厦门蓝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内容摘要:出于信任将卡交给室友 却不想被其盗刷了14余万 小杰和苏某是室友,出于信任,买车时,小杰将银行卡及密码交到了苏某的手上。小杰没想到的是,苏某竟然用事先准备好的刷卡器套取...

出于信任将卡交给室友 却不想被其盗刷了14余万


          小杰和苏某是室友,出于信任,买车时,小杰将银行卡及密码交到了苏某的手上。小杰没想到的是,苏某竟然用事先准备好的刷卡器套取了卡内信息并伙同他人制作假卡,盗取其银行卡内14万余元。

  2013年9月初,小杰的岳母阿香来到了他们的住处,将两张银行卡交给了小杰,让小杰用卡里的钱去买车。

  几天后,小杰兴冲冲地去泉州买车,苏某陪同。在车行,小杰将两张银行卡给苏某付款,并告知其密码。付款后,苏某及时返还了银行卡。

  然而,几天后,小杰岳母的两张银行卡却连遭盗刷,损失共计146100元。小杰得知此事后想起了苏某,还听说两人共同认识的小强几天前曾在打电话时称只要知道卡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就可以复制银行卡取钱。小杰打了小强电话询问,可此人拒不承认,而苏某则积极告知小杰,小强将于次日归还10万元。

  苏某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据称,9月初,小强拿出了一刷卡器交给苏某,称其缺钱,只要找别人的银行卡在刷卡器上刷一下获取卡内信息,再加上密码,就可以复制出卡片直接取钱。在泉州车行里,帮小杰付完款后,苏某就趁其不备拿着那两张卡刷了一下。回到厦门后,苏某将刷卡器还给了小强。据介绍,两人原本要将此钱平分。

  近日,经湖里法院判决,苏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要做网站?680全包

咨询客服

蓝典客服热线
固话:0592-5325273 手机:13950058311
13306006322
微信:13950058311
13306006322
客服QQ:1391796206
284028140

扫描二维码
添加客服微信

扫码关注

公众号:蓝典网络 (landianwl)
扫描二维码
关注蓝典公众号